日期:2015-12-23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日前,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,潍坊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將由320元提至460元,并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或社区须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。
据介绍,山东省潍坊市有关部门近日下发文件,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320元提至460元,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提升幅度达46%。其中,大龄失业人員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員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員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員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、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人員、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員、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員、特困家庭毕业生等9类人員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援助范围,將受益于此次补贴标准的提高。
另外,在提高岗位补贴标准的同时,山东省潍坊市还將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員进行社会保险补贴,用人单位或社区须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。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員缴纳的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,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;以灵活就业形式缴费的人員,社保补贴标准按当年度应缴纳的养老、医疗、工伤保险费用之和的90%进行补贴。